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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成都税务疑难之---企业该如何区分“兼营”和“混合销售”?应该怎样应对因税率适用不当的税务风险?
发布时间:2020-07-03
很多企业对于混合销售和兼营的概念都比较模糊,并且有的企业还会拿部分经营业务往混合销售上去靠,以达到减少税负目的。
如果不能正确理解混合销售和兼营,会导致用错税率,引发税务风险。
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混合销售和兼营的界定和涉税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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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兼营、混合销售概念
企业经营即有销售货物、提供应税劳务,又销售应税服务、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。如果一个公司经营行为涉及到上述两类以上的业务,且之间并没有从属关系;可以称之为兼营销售。
如果一项销售行为中即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,两者之间又有从属关系,通常把它视为混合销售。
二、两者该如何区分:
1.把握混合销售行为时应注意两个“一”:
(1)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应税服务的,强调同一项销售行为;
(2)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服务的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。
举例:电器经销商销售空调,同时提供安装服务;销售货物,同时提供运输服务。
2.把握兼营非应税劳务时注意两个“两”:
(1)指企业的经营范围包含两种业务以上的,即包括销售货物、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服务;
(2)销售货物、应税劳务和提供应税服务的不是同时发生在同一购买者身上,即不是发生在同一销售行为中,即货款向两个以上消费者收取;
例如:超市销售蔬菜,又销售熟食(盒饭等)。机车销售公司销售摩托车,也提供摩托车维修服务。
三、税务处理:
混合销售的纳税原则是按“经营主业”划分(经营主业的认定为年营业额或货物销售额超过50%),税率只有一个。也就是说企业主要是卖货为主,就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,如果是企业提供服务为主的,就按服务业缴纳增值税。
而兼营的纳税原则为:分别核算、分别征税,税率不止一个。如果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未分别核算、那要从高适用税率。对于主营和兼营存在税率差异,一定要注意这一点。
四、特例:
按照上面这个原则,我们基本上就能把混合销售和兼营分清楚了,但有些问题实践中依然是难以把握的,对此税务局也进行了明确:
“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、机器设备、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、安装服务,不属于混合销售,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,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。《国家税务局2017年第11号公告》。
“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,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。”《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第 42号公告》
上述讲到混合销售,一项行为涉及到了“货物+服务“,按道理说应该是按照主业来征税,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例外的规定呢?
其实在现实生活中,“货物+建筑、服务”这种模式,两者在总的销售额中会呈现不分的上下局面。如果税务局判定销售货物为主,全部都按13%来征税,企业的税收负担太重;如果按照建筑安装为主,全部按税率9%,企业税收筹划空间又比较大。对这样的局面,税务局就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,就是允许上述混合销售行为,在分别核算的前提下,可以按兼营来进行税务处理。
对于税务局的文件公告到底是说的什么意思,我无从而知。只能是试这样去理解才说的通。大家能够区分混合销售和兼营,能够应对实务中的业务模式,我想这就够了!
目前的增值税体系下,对于企业而言会涉及到三档税率,13%、9%、6%。那在混合销售与兼营不同经营模式下,如何正确选择,税率筹划?
以酒店住宿为例:
酒店在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,还提供矿泉水、方便面、扑克、等商品的销售,前者显然是住宿服务,税率为6%,后者是销售货物,税率为13%,这该如何纳税?
1、如果从兼营的角度考虑,酒店取得两项收入一个是住宿服务,另一个是销售商品货物 ,应当分别核算住宿费金额和商品销售金额。在会计上和税务上能够准确地区分二者的金额,则住宿按6%计税,销售按13%计税;如果无法分别核算,则按13%的从高税率计税。
2、如果从混合销售的的角度考虑,就不必关心是否分别核算了,全额按6%计算增值税。
两者对比 ,混合销售是最优的选择。
那么,实际上酒店住宿的销售行为应该是兼营还是混合销售呢?
这就要弄清提供房间住宿与销售房间里货物是“一项销售业务”还是“两项销售业务”?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:
1、从订立协议来看,一般情况在订购住宿时,双方实际订立的是住宿协议,至于房间内的有偿物品,只是住宿契约中的一项交易从属内容;如果是酒店小卖部销售的货物,则属于两个独立的交易。
2、从业务实质看,房间内所销售的货物都是顾客在住店期间于房间内消费的货物,是对客户住店消费的补充,是商家一种营销手段。实质上是一项住宿消费。比如,免费提供的矿泉水,牙膏牙刷,和收费的矿泉水等其他物品,其实只是不同档次的服务与收费。
3、从交易常规看,无论是酒店经营者还是消费者,都将房费与房间内的消费理解为住宿消费,而非在酒店住宿、在房间内购物两个行为。
从上述分析来看:酒店业务可以理解为“一项业务”,其中涉及“服务+货物”,符合混合销售的,按6%的税率计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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